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4317.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那人在坐骨神经筋上将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表由于他们具有一种无法通过重生被根除的遗传性,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从“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腿”是指婚姻之爱,因而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参看4280节);因为“大腿窝”就是婚姻之爱,以及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与属世良善结合的地方(4277, 4280节)。因此,“摸它”,或损害它,以至于瘸了是指摧毁从这些爱所流出的良善。由于这事发生在雅各身上,故它表示这种性质从他传到他的后代那里,因而具有遗传性。“坐骨神经筋”(nerve of that which was displaced)表示虚假(参看4303节),在此表示源自遗传之恶的虚假。由此和整个思路可知,这种遗传性无法通过重生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他们具有这种遗传性,并且无法重生;这一点从圣言中有关他们的一切记载,尤其摩西五经中的以下经文看得非常清楚:
摩西召了以色列众人来,对他们说,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众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们都看见了;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命记29:2, 4)
又:
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这百姓今日里所作的计画我都知道了。(申命记31:21)
又: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我要除灭他们,使他们的名从人间消失,惟恐仇敌惹动我。因为他们是缺乏智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是蛾摩拉田园出的;他们的葡萄是苦毒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头。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 26-34)
其它地方,尤其耶利米书中的部分经文也提到这些事。
“摸雅各的大腿窝”,然后他就瘸了,就表示他们的遗传性;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做的报应他。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何西阿书12:2-5)
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此处“与神较力”是指他们坚持认为教会的代表要存在于他们当中(参看4290, 429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拥有的这种遗传性源自雅各自己,这一点从更多目前不得不忽略过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关于具体的遗传性,在当今的教会,人们都以为一切遗传之恶皆来自第一代父母,所有人都因此在遗传之恶方面受到诅咒。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个人里面的遗传之恶的源头在于他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也就是在于祖父母和历代先祖。他们通过实际生活所获得、通过频繁实践或习惯可以说已经成为其秉性一部分的一切邪恶都会传给他的儿女,在他们里面变成遗传,这恶还伴随着从祖父母和先祖植入在父母里面的东西。来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外在。前者无法轻易根除,而后者则能。当人正在经历重生时,来自最近父母的根深蒂固的遗传之恶就会被根除;但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或不能重生的人来说,它依然存留。这就是遗传之恶(参看313, 494, 2122, 2910, 3518, 3701节)。这个问题对于能反省的人,以及从以下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家族都有某种特定邪恶或良善,该家族凭此而有别于其它家族;这种特性如众所周知的,是从父母和先祖遗传来的。这同样适用于如今仍旧存留的犹太民族,该民族与其它民族截然不同,不仅能从它特有的性情被识别出来,还可以从它的习俗、言语和面貌被识别出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何为遗传之恶。人们以为遗传之恶在于行恶,而事实上,它在于意愿、因而思想邪恶。遗传之恶就在意愿本身和源于此的思维中;它就是在它们里面、甚至在此人行善时也会将自己附着上的向恶的实际倾向。它通过当邪恶临到别人身上时所感觉到的快乐可被识别出来。这根深深向下隐藏,因为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形式本身被扭曲,可以说已经扭曲得变形了;以致当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时,它们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歪曲,要么被窒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不存在了,对重生之人来说,取而代之的是良心;良心承认从父母和老师那里所学到的为良善与真理。爱自己胜过他人,若其他人不尊敬我们,就向他们意愿邪恶,以报复为乐,以及爱世界胜过天堂,就出自遗传之恶;一切恶欲或邪恶情感也出自这一源头。人不知道这类事物就存在于遗传之恶里面,更不知道它们是天上情感的对立面。然而,在来世可以清楚显明,每个人通过实际生活引向自己的源自遗传之物的邪恶何等之多,以及他因来自这一源头的邪恶情感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雅各后代里面的遗传之恶无法通过重生而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一事实从圣言中的历史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在旷野的一切试探中都屈服了,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后来在迦南地,一看不到神迹,也会屈服。然而,这些试探都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或属灵的。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不能受试探,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真理,也没有任何内在良善,如前所示;除了在他所知道或所拥有的事物方面外,没有人能受试探。试探就是实现重生的实际手段。这些事就是他们不允许重生的意思。关于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939-941,3481节)。
大人和对应(续)
此处关于与总体上感官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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